看了你在blog上面对民族历史、民族识别和民族语言保护和发展的议论,感觉到你这些年来接触到了族群间的很多相似的文化和语言特点,所以在这方面动了很多脑子。有关这些问题,国内外的学者做过了很多研究,最近几十年来在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的领域内大家都得到了很多基本的共识。我觉得目前在学术领域内,对下面的问题基本上有了较清晰的认识。 汉语中“民族”的概念有先天的模糊性。如“中华民族”和“壮‘民族’”概念的混淆,前者根据的是西方的传统,即“国家民族”,谈的是“民族自决”,因为这是天经地义的;而后者是根据的苏联传统,不谈也不能谈“民族独立”;中国民族学界目前在讨论非政治性人民群体时基本上采用“族群”而非“民族”,即最新近的文章可有“中华民族”和“壮族”但没有“壮‘民族’”,因为它是“族群”而非“民族”。但似乎民族学界(即文化人类学界)以外的人还在谈论“五十六个民族”,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经过深入的研究,也可能是因为没有这个必要。 “民族”(nationality)和“族群”(ethnic group)是不同的概念。“民族”的政治色彩较浓,很多国家并不划分“民族”,一是出于避嫌,二是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如民族矛盾等。如西欧、英、美、澳等国家并没有“少数民族”的概念,南北美澳洲只有“土著人”的说法,国家政治中并没有“少数民族代表”这种政治力量,在美国填表时也只需选择“你认为自己是:[ ]欧洲人[ ]亚洲人[ ]非洲人或[ ]其他人后裔”,较多的是根据的种族。印尼填表时要求选择自己是“基督教”、“伊斯兰教”、“儒教”等,较多的是根据的宗教。西方国家没有类似于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这样的政府管理和服务机构,此机构是鼓励少数民族“发展自己的语言和文化”(这样做的原因下面会谈到)。美国只有“移民归化局”(即INS,全称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现划归“国土安全局”),从“归化”一词可看出其政策与我国的刚好相反,它鼓励新移民迅速归化,融入美国文化。所以,美国的“民族政策”是“大熔炉”(melting-pot)政策,不鼓励发展本民族语言和文化(但不认为这样做违法)。所以办了很多英语培训班和职业学校,帮助新移民迅速变成“美国人”。在中国,任何一个新的“民族”的出现,都必须要经过全国人大的讨论,然后经国务院批准才产生。人们是不能随便更改自己的“民族成分”的。可见民族概念的政治特点。相比较来说,“族群”是学术领域的概念,研究者并不重视现代国家的边界和国家政治,它与“少数民族”这个概念不一样的地方还有,其数量不一定,它跟学者本人的认识和研究重点和标准有关。这对研究各个人民群体的不同文化和语言提供了很方便的工具。壮族里面就可以有不同的族群,如叫做“侬”的族群,叫做“土”的族群,叫做“依”的族群,叫做“村人”的族群,等等,他们所说的语言不一定能相通,服饰也不一定一样(广西武鸣的“村人”服装为浅蓝色或紫色,而南方的土人则多黑色),“划分”民族以前他们并不认为自己与其他“壮族”群体是一种人,他们互相之间还往往是排斥的。族群认同的范围很小,这是因为非现代社会里人们的视野本来就小。 中国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不是“识别”的结果,而是“归纳”的结果。梁启超、孙中山、斯大林的标准没有也不可能完全当作中国“民族”的划分标准,因为“种族”、“民族”、“族群”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概念,中国划分民族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权力重新分配的过程,使新纳入版图的统治合法化的过程。根据不同的标准会得出不同的划分结果。本来中国的“少数民族”的划分其标准就并非是一以贯之的。“回族”是根据的宗教(更确切的说是饮食习惯,因为也有回民不去清真寺的)或共同的心理素质的标准,漠视了其它的地域、血缘、共同经济生活等标准。“锡伯族”根据的是地域,他们说的是满语,因其在西北地区,又觉得自己不是满人(没有统治过中国)所以与满族不一样。贵州的平塘县的“扬黄人”原来被认为是彝族,后来又被认为是水族,再又后来是布依族,89年后变成了毛南族。广西环江县的毛南族对此很有意见,因为语言和文化都很不一样(在各自的传说里双方是敌对的族群),但是还是最后定了下来。原因是这个族群的人认为前面的三种身份在贵州已有代理人,在贵州无利益可图,而成立了毛南族后在省内得到了重视。“壮族”也是政治博奕的结果,即行政地域为标准:分布于广西的是壮族,分布于贵州的是布依族。当时贵州某县委书记是布依族,因为划分“民族”时他在贵州工作。但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却是壮族,因为他们在对面的广西。为什么必须要从中划分出一个“布依族”呢?这是因为归入壮族的话,将失掉很多利益,毕竟广西那边能人已经太多了。另外,虽然布依族自称为bu yui(此处不标调)“布依”,即“依人”(疑来自古“越人”),而桂北地区的壮族的自称大多也是“布依”。“壮人”在毛南语里被称作“艾依”(ai ya:i),“艾”是“人”的意思(此词在壮语中略带贬义),亦即“依人”(而bou cueng“布壮”的自称应原自“洞中人”:bou coeng。比较侗族的自称ai gam,即“黔人”,而中古汉语“黔”谐“今”音,读gjam,上古应为gam,应为汉人对“山洞”的音译,亦即“山洞人”。多数学者对仫佬族自称mu lam与侗族自称同一来源没有异议。岭南多喀斯特地貌,岩洞密布,为古越人穴居的理想场所)。另外,可以说壮布的拆开很大程度上是根据“民族意愿”的。如果当时桂南地区的文化人士较多的话,估计也会多出几个民族来,如“土”、“侬”等,可惜当时势力并不大。当时贵州的“穿青人”没有根据他们的意愿(他们认为被周围人群歧视,是不同的人群,并认为自己的语言与周围的语言都不一样,后被费孝通认为它实际上是一种汉语)来单独划分一个民族是由于该群体势力不是很大,而且如果这样的话中国将会有数量过多的民族,所以说民族的划分是一件很复杂的工程。 再说,划分民族的很多标准本身就先成为了问题。比如说,如果按照“语言”来划分的话,先得定义什么叫“语言”。国际语言学界(不包括中国语言学界)一般认为说一种语言的人民群体能听懂另一个人民群体的语言的话,他们所说的语言是一种语言,如果不能听懂,那就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但“双语现象”除外,如广州人听得懂北京话,并非说明两种语言多么相近,而是由于大多数广州人是“双语人”(bilingualist),因为从小就被训练去读国语(小学)、听国语(收音机、电影)、看国文(报纸)。而北京人却听不懂广州话,因为北京人是“单语人”(monolingualist)。如香港话的ngodei(我们)sik(吃)gern(正在)ye(东西), leidei(你们)hang(行)si:n(先)与北京话“我们正在吃饭,你们先走吧”在语音和语法的差别比葡萄牙语与西班牙语的差别大得多,这两种欧洲“语言”基本上是可以相通的。国际语言学界一般认为粤语和北京话是不同的语言,跟吴、闽、湘、赣、客家话一样同属“汉语族”(Sinitic)。“汉语族”跟“侗台(传统叫“壮侗”)语族”(Kam-Tai)分别为“汉藏语系”(Sino-Tibetan)的一个支系。别看电视台中的粤语广播员说的词语和语法跟北京话相近,但那不是生活中常用的“基本词汇”和“基本语法”。那什么才是呢?深山里没有文化的老农民说的那些词汇和语法才是基本词汇和基本语法。godi(这些) hai(是) mat-ye(什么)? mou(别) sik(吃) tsy(住) si:n(先)!“这些是什么?先不要吃!”才是真正的基本词汇和语法。广东人看懂《人民日报》并不是北京话和广州话相近,而是借助了一种“超语音”或“超语言”的符号-—汉字,它不但在中华地区,而且在整个东亚地区也起到了很大的文化传播的作用。东亚地区的语言或方言之间的差异性是一个量的关系而已。北京话、保定话、石家庄话、邯郸话、郑州话、信阳话、武汉话、岳阳话、长沙话、株州话,衡阳话、韶关话、梅州话、汕头话、潮州话、广州话、土拐话、麻介话、平话、标语、五色话、壮话、老挝语、傣话、泰语几乎是一个连续体。很难说它们在哪里才开始产生了飞跃式的变化(甚至日本话、朝鲜话、台湾高山各族话、闽南话、上海话等也可以说有这种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以语言作为标准来划分“族群”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用它们来作为划分中国的“民族”除了上述所说的在政治上受限制外,它也非总是灵丹妙药。 既然这么复杂,那么用“血缘”来划分也是不可行的。如最近对甘肃省的一个村子的很多人进行基因研究,发现他们有“欧洲血统”,根据唐朝等资料的记载,他们是罗马军团的后代,但是政府将不会接受他们申请一个“罗马族”、“土耳其族”或“阿富汗族”。所以你说他们是什么“族群”,有什么的基因、语言和文化都可以,但是要上升到中国特色的“民族”,问题马上变得复杂起来。划分“民族”任何一种标准都必须能站得住脚,必须能说服所有的人,然而这是非常难非常难的。 目前大家没有争议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国少数民族的划分标准是“政治”标准。根据当时的形势选择最有利于夺取或巩固政权的形式来建立族群关系的政策。孙中山时期只有“汉、满、蒙、回、藏”五族。毛泽东1938年在一次党的会议上指出,“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族人民与汉族平等”。当时也才有七个少数民族。建国后的现实问题是有些族群的离心力很大,国家采用了很多手段来维护领土的完整。其中就有多建立几个自治区,多设一些少数民族,形成一种牵制力量等这一系列措施。如果这些地方闹独立的话,在人民大会堂里面的色彩斑斓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便突出了他们的孤立。就是说,其它五十几个民族都心甘情愿地留在祖国大家庭中,你们有什么理由闹事?五十几个之多的民族此刻也将纷纷起来批判这种活动,这将形成一股巨大的舆论压力。这时,采用什么手段解决独立运动都将得到国内和国外的允诺。那么,鼓励大家“发展自己的语言和文化”不会增加离心力吗?其实,除了西、北地区数量较少的民族外,几乎所有的少数民族对汉族都有“趋同”感,即使给与这些权力他们多数也是不会利用的。很多南方民族创造了文字,但推广了几十年也没有成功(普通百姓更关心的是子女的“持续性教育”和上北大清华而非“发展民族文化”),这便是很好地说明。这当然不包括那些已经成功的民族精英(比如高级知识分子和官员)下意识所产生的“民族觉醒”。很多普通少数民族群众对自己的民族身份是不以为然的。这已经持续了数代人。很多南方少数民族并没有“汉人”的称呼,只有“北方人”、“南方人”或“湖南人”、“广东人”等等,或者“军人”、“土人”等,这些词只说明了地域或职业的差异,而不表达“非我族类”的意思。这些民族往往将“说汉语”称作“讲军”,如壮族的gang(讲)gun(军)(gun“军”与guen“官”有区别)意为“说汉语”,bou(人)gun(军)意为“汉族”,海南黎族将当地通行的地方汉话叫“军话”,毛南语的ai(人)gin(军)意为“汉族”,kjang(讲)gin(军)意为“说汉语”,仫佬语的“汉族”是mu(人)kjang(讲)gwern(军)意为“汉族”,直译就是“讲军话的人”。语言这种文化的化石表明了历史上率先进入岭南这些地区或者该地区土著人接触最多的是“军人”。而西北哈萨克族和维吾尔族常有人称呼汉人为“黑大爷”,其实原来也是一个地域词语,即“契丹”(比较俄语的kitaiski“中国人”,亦即“契丹人”!)。另外,普遍见于壮族地区(及越南)的“来自山东”的假家谱也说明了壮族对中原文化由来已久的仰慕(也许还有伪装身份避免民族清洗等等等等原因)。所以把这些很大的自治权交给这些人是放心的。只会产生一种上面所说的牵制力。 上述观点供你参考。希望能达到互通信息,共同提高的目的。
――南蛮子